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一审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特别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但是其中重大复杂案件和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