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A.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B.水行政主管部门
C.水工程管理单位
D.流域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