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或者乙级资格的,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存在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A.三个工作日
B.四个工作日
C.五个工作日
D.七个工作日